请律师如何收费,怎样询问律师案情进展( 四 )



1、 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等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三)非诉讼业务收费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不低于以下标准收费:

1、 法律尽职调查、发行债券、上市等:

(1)法律尽职调查为50,000元/件;

(2) 首次发行债券为100,000元/件;

(3) 新三板挂牌为200,000元/件;

(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为1,000,000元/件 。

2、其他证券类业务、投资融资、兼并重组、企业改制等非诉业务,每件收费不低于5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可参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金额:

(1) 10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0万元)为1%,收费额不足50,000元的,按50,000元收取;

(2)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0.6%;

(3) 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3%;

(4) 1亿元以上部分为0.1% 。

3、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案件,收费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 。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若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可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担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常年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

(2)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80,000元-300,000元/年 。

(3)担任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000元-600,000元/年 。

(4)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常年法律顾问,10,000元-200,000元/年 。

(五)前述各类业务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计时收费的标准为300元-3,000元/小时 。

(六)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翻译费、差旅费、交通费、跨境通讯费、邮寄费用、专家或专业机构咨询论证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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