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公司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四 )


7、公司类型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 。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 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
(5)变更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 。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公司变更类型,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 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8、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 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营业期限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3)公司盖章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
(5)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证明 。
企业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的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 。
(6)变更后的股东或者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为企业的,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 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 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10、股东变更(发起人股权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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