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证明怎么开,不住院怎么开转院证明( 三 )


【转院证明怎么开,不住院怎么开转院证明】


到当地如何开转院证明 1、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 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zhi双向转诊上转单》, 注明初步诊断, 由经 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 经认可后转诊 。 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 需派专人护送, 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 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 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

3、医院院接诊后, 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 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 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 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 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 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 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 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 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

6、实行临床检验及其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资源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由社区电话预约检查日期, 并告知病人做好相应准备 。 病人持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检查检查单, 直接到医院相应科室划价、收费后, 进行检验、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 。
怎么让医院开转院证明? 什么是转诊转院?
转诊转院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 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仪器设备条件、技术或治疗手段等方面原因, 必须转往上一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特长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

转诊转院如何办理?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 经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 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 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 。 目前, 我省转诊备案执行备案至统筹区政策, 即由患者自行选择就医地异地定点医院 。

转诊有关规则
参保人员应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根据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情况下, 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需再次转院的, 应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 转诊备案统一由参保地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办理 。

转诊转院一个治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 超过3个月的, 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 通常转诊备案一次有效, 再次就医需再次办理 。 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第二次及以后可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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