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算,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 三 )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 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 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 , 期限增加2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 , 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 , 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 , 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拓展资料:
根据我国最新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 ,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 并有求职要求的 。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申领失业金所需资料:1、身份证;2、户口本;3、社保卡;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失业登记证明 。

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 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 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 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 , 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 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
个月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 , 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 , 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 , 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 , 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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