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怎么算,产假第一天必须是生产那天吗( 二 )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 , 应视为正常出勤 ,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 , 不影响晋级、调工资 , 并计算其工龄 , 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 , 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 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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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 那么你的产假工资 , 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 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 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2、生育津贴怎么算?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 , 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
职工产假期间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 , 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
3、如何办理社保生育津贴和申领 。
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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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产假应该怎么算? 产假没变 , 还是128天:98(国家规定产假)+30(北京计生条例加的) , 另外单位同意 , 可以增加1-3个月产假
《北京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 , 按规定生育的 ,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 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 , 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
产假天数怎么算 正常的生育产假是90天 , 难产的增加15天 , 晚育的增加30天 。 有空可以多看一些职场的信息就会了解 , 六度伯乐网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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