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知识|刑事管制拘捕是谁发的,刑事拘留的执行( 四 )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如果患有严重疾病 , 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 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 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必要的时候 ,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 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 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 ,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 , 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 , 需要补充侦查的 , 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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