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事故经过怎么写,怎样写事故发生的经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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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 , 抢救伤者和财产 。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 。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 , 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 。 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 。 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
9、死亡的 , 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 。 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 。 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 。 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 。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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