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如何申请贫困户,经济困难申请理由50字( 三 )



怎样申请贫困户 申请步骤: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 。
(二)民主公示 。
(三)资金发放 。
(四)动态管理 。
申请: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 , 也可受理申请 。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 , 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 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
2005 年 , 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
【学习知识|如何申请贫困户,经济困难申请理由50字】近年来 , 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 , 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 , 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

申请贫困户要怎样一个流程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7〕19号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 。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 , 也可受理申请 。 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 ,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 , 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 , 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 , 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 , 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 , 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 , 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 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 , 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 , 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 , 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
(二)民主公示 。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 接受群众监督 。 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 , 审核、审批意见 , 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 。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 , 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 , 要进行调查核实 , 认真处理 。
(三)资金发放 。 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 , 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 , 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 , 分档发放 。 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 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账户 。
(四)动态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 , 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 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 。 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
规范申请程序 。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 , 不得拒绝受理 。 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 ,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 ,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 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 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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