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知识|车牌丢了怎么办,无车挂失要回北京车牌( 三 )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 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 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 , 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 , 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 , 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
【汽车知识|车牌丢了怎么办,无车挂失要回北京车牌】参考资料来源:

车牌照丢了怎么补办 你好 , 如果你的车牌出现丢失 , 之后要及时的到车管所进行备案 , 然后申领新的车牌 , 希望能够帮助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