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知识|汽车怎么报废,背户车怎么报废处理(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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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 , 予以收缴 , 强制报废 。
第六十五条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 ,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 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3.无法收缴的 , 公告作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汽车知识|汽车怎么报废,背户车怎么报废处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 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 , 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 , 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 , 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 不得驾驶机动车 。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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