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杜高 广州成狗伤人重灾区 有男子加班被公司3条烈犬咬死

《2019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宠物狗数量为5503万只,比2018年增长8.2%。随着养狗数量的增加,近年来,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让很多人“闻风丧胆”。
自2011年以来,杜南以关键词抓取的形式抓取了广东省368份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剔除无关案件和同一案件的重复内容后,最终整理出279件案件。通过对这279起案件的分析,发现“狗伤人”案件的原告大多受轻伤,但有两起致死案件,最高赔偿金额为62万元,但最低赔偿仅为90元。

广州杜高 广州成狗伤人重灾区 有男子加班被公司3条烈犬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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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伤人”重灾区城市:广州和佛山,“狗咬伤”居多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狗伤人”案,基本上是“动物损害责任之争”。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用单独的一章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南方采访人员城市分布,这279例发生在19个地级市,广佛地区成为犬伤重灾区。发病率最高的城市是佛山,发生犬伤人53起,占19.00%。广州居第二位,有40例,占14.43%。其次是中山、韶关、深圳和东莞,其他地区的事件数量没有超过20起。
针对狗伤人的诉讼意味着可能存在侵权。本案中,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被害人的受伤或死亡。据统计,法院认定原告侵权的案件有194件,撤诉、驳回等情形未经法院确认不计算在内。
除了一份丢失的文件外,193起案件中有164起是被狗直接伤害的。其中,被害人被狗咬伤146例,占统计病例的75.65%。其中“狗抓伤”案件13起,“狗咬伤抓伤”案件4起,1起因原被告与被告双方对伤害存在争议被法院认定为“狗抓伤”。
在28起案件中,狗间接导致受害者受伤。其中,受害者因狗惊吓或摔倒摔倒25例,狗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2例,狗冲出去撞伤受害者1例。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害者只是受到惊吓,没有皮肤损伤。
“狗伤人”最常见的区域:一半以上在“小区”和“家门口”
在194起侵权案件中,有184起案件是在发生地发现的。根据识别的内容,提取并归纳出“社区”、“电梯口”、“公园”等69个通用词。发现“社区”是犬伤人案件发生率最高的场所,有30起,占16.30%。其次是“被告之门”,有29起,占15.76%。其他提取的文字显示,该地区病例数超过10例。
对提取的词汇进行进一步分类后,表明该起狗伤人事件具有区域性。在养狗人熟悉的领域,养狗人往往会放松对狗的管理意识。62例发生在养犬人熟悉的区域,如养犬人的住所、商店等,成为犬伤发生率最高的区域,占统计病例的33.70%。
发病率第二高的地区是居民楼及电梯区内及周边,有45例,占24.46%。这些地区涉及伤人狗事件的大部分人都住在同一个社区,甚至在同一栋楼里。
公共区域发生29例,占15.76%。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道路等区域。然而,发生在原告仓库区、营业场所和熟悉区域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7起、13起和12起。在其他类型的领域也有一些个案。
“狗伤人”死亡病例:近十年广东发生2例
狗伤人事件频发,让很多人“闻风丧胆”。今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广州市白云区男子张8月4日回去加班,公司饲养的3只罗威纳犬被公司门卫梁从狗窝里放出来,送到医院喂养。大约20分钟后,张从楼上下来时被一只狗袭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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