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报 义务普法30年 内江民警退而不休献余热


在内江市资中县,有一位老人很有名。他坚持宣传法治30多年,深入学校、社区、乡村,主动向学生和村民传授法治知识,提供法律帮助。他用8000多公里的路程,走遍了资中县33个乡镇的156所学校。他就是孙传举,四川好人,内江市践行“十大帮扶姚甜城”的先进典型人物。
孙传举,今年77岁,是资中县公安局的一名退休干部,在资中县开展义务法治宣讲三十多年。作为一名公安人员,他是如何走上法治宣传之路的呢?这还得从三十多年前说起,那时候孙传举还在银山镇任公安特派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街头遇到了一名耍泼的年轻人。
“孙公安,你不想抓我吗?你来接我。”面对年轻人的鼓噪,孙传举用法律知识教育他,成功打消了他的嚣张气焰。
学法
从警察到自愿法治的宣传者
工作中的经历与感触,使孙传举明白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于是他想通过自己来进行法治宣传。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想要向别人宣传法治,首先自己得懂法,这对孙传举来说是一个挑战。
“那时候我没有借到书,就深更半夜抄,硬是一字一笔把那些法律抄下来了,抄到来学习,你不抄光听那些太皮毛了。”孙传举说,自己最系统的学法是在1979年,当时各地的公安局机关都开展学习。“当时我没有借书,所以半夜就抄了。我只是逐字逐句地抄了那些法律。我抄着学的时候,你没有抄着听。”孙传举说,他对法律最系统的学习是在1979年,当时全国各地的公安局都开始学习。
对于很多人来说,法律法规枯燥乏味,难以理解。孙传举也是如此,他不仅努力学习法律法规,还不断拓展知识面,涉猎文学、历史、地域风俗等相关知识,以使自己在更深层次上理解法律条文,也为以后的法治讲座做准备。
从此每天读书看报,成为了孙传举的习惯,并一直延续到现在。走进他的家里,无论是柜子里,墙角处,还是空床上,都能见到书籍、报刊的踪影,据他自己估计,家中收藏的书籍约有三千册。
“我有时会看到写得很好的。我晚上不睡觉。我得通宵读。”孙传举平均每天花在看书上的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法治宣讲离不开案例,孙传举还坚持每天阅读《人民公安报》《四川日报》《晚霞报》等报刊,遇到典型案例,孙传举就把它们剪贴下来。他的书柜里,这样的剪贴本已有十几本了,每本都有10厘米厚。
普及法律
退而不休献余热,义务普法三十年
在孙传举当警察的30多年里,他坚持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储存典型案例,结合工作,不断提高普法能力,努力把毕生所学回馈社会。2001年,孙传举从县公安局退休,但他的法治讲座并没有停止。相反,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宣传法治。退休后,他成为县海关工作委员会法制教育团副团长,主要工作是在学校、社区和乡村宣讲法治。
谈到自己为何还要继续开讲座,孙传举说:“自己学到的东西装在肚皮里面,不发挥出来一点用都没有,政府培养我们,我们学了就要用起来,所以我就去给那些人开讲座。”
既然要讲课,就要起到说教的作用。要想发挥作用,必须对症下药。每次讲课前几天,孙传举是最忙的时候。他必须阅读法律条文,收集相关信息,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形成手稿。
“活到老,学到老,才能跟得上时代。”为了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2015年,73岁高龄的孙传举也学会了使用电脑打字。
“讲法治课堂要以案说法,以事例说明法律,他们才好理解。”为了让原本枯燥的法治课更加生动形象,在学校讲课时他把自己经手过的关于失足少年的案例讲给学生,让听者“入耳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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