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0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目标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特定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条件,并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外语水平要求:报考“计划信息表”本科及以上职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外语四级考试;在“计划信息表”中申请研究生职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辅修语言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国外本科以上学历者,不要求外语水平。
其他要求见《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查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下或者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计算候选人工作经历、其他资格和相关资格的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日。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经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报名,先考试。2020年12月31日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2020年完成居民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参加同年居民规范化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应聘护理岗位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岗再考”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即:“护士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试”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尚未取得护士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大学毕业生,可以先从事医学护士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事业单位与先在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就业合同。"
第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方式。
四.招聘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的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统一发布。
签约雇用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时至10月31日14时。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0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50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登陆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报名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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