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最后真凶是谁 《十二怒汉》法律的重点在于程序,而不是真理

薛定谔评《12个愤怒的人》
在此之前,我看了中国版的《十二公民》,很惊艳。今天终于找了个机会回头看看美国版的《12个愤怒的男人》。案情没有变化,根据国情剧情只是略有不同。不过观看体验还是很不错的,甚至在过程中,真的很想再看看十二位市民对比一下细节。据说这个版本几乎是1997年黑白版的完整翻版。其实看镜头,看人物,大概就能看出旧时的感觉。可能是对外国人有点盲目,也可能是记忆模糊,总觉得中文版的人物比较鲜明。
习惯上先按角色分析。根据美国种族多样性的特点,有温文尔雅、高素质的男主角,有公正不阿、不瘸不拐的优雅理性的绅士,有把权威当笑话的棒球男,有种族主义、精神分裂的穆斯林男,不一而足。所以这部剧相对于以十二个人物的经历和性格来描述矛盾的中文版来说,更注重的是思维方式的差异所带来的矛盾,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对人物的认知没有中文版那么深刻的原因。
在剧情上,电影中多次提到“合理怀疑”这个词,甚至主人公直言不讳地说,其他几个人根本不懂合理怀疑的含义。法律主张无论是谁起诉都要举证,需要的是定性的直接证据而不是间接证据来帮助排除嫌疑人。合理怀疑是指在面对证据时,如果证据有漏洞,甚至有一点巧合和无辜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证据是否值得采纳,是否可以用来判断嫌疑人的犯罪。就像中国古代的官制一样,合理怀疑只要求怀疑,而不是“你说真相不是这个,那真相是什么”。在电影中,“我不知道”这句话出现很多次,因为“我不确定”这句话就足够了。
【十二怒汉最后真凶是谁 《十二怒汉》法律的重点在于程序,而不是真理】而且其实说到底,剧的中心有点偏。案件的设定有瑕疵,所以不是开放式的结局。按照这个主题,真正好的故事应该是真相更加模糊,强调“不确定性”对陪审团裁决的重要性。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链的完整性。如果证据的指向力度不足以锁定嫌疑人,换句话说,仍然存在空怀疑,那么陪审团应该认定他无罪。这部电影的一个优点就是用大量的笔墨来描述他们的证据,推测为什么可能是错的,而不是真正的凶手可能是谁,真相可能是什么,这一点非常好。陪审团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律师,他们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去发现案件本身的疑点。他们对结果的对错不负责,因为他们维护的是程序的合法性。这本质上是整个社会法治的基石。
真理是什么?法律和道德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的最优解在学术上几乎已经收敛,但现实生活中很难确定。因为人是有感情有社会关系的生物,共情的存在意味着人必须有立场,肯定会影响感性思维。但是陪审团不能表态,这就是这部剧冲突的根源。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之一是,它揭示了法律社会中一个重要的、往往被忽视的点,那就是客观性。保证客观性最有效的手段是程序的完整性。
然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细节。有罪的一方,包括穆斯林,一直在指责无辜的一方为什么不能相信证人,为什么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质疑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但当大胡子提出正当证据质疑证人老人话的真实性时,愤怒的老人脱口说出老人头脑不清楚,为什么要把他说的话当真?然后他停顿了一下,看上去有点尴尬,大概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很荒谬。归根结底,对某些人来说,原则和价值观是为利益服务的。在日常生活中,它可能隐藏在尊严之下,但在这场激烈的冲突中,真实的人格得到了生动而讽刺的展示。
看这部剧感觉就像在无摩擦的桌子上看乒乓球。黑球开始,其他球开始运行,一击相撞,产生各种火花。从左往右冲,一碰就走,桌子上看不见的轨迹曲线太美了。我想我会放俄语版的,这是我对公平正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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