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信息采集 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藏家
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4.收入、费用的核算;
5.财务结果会计;
6.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征收原则
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进行采集;
未就业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照其实际居住的县进行征收;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全日制学生的勤工俭学或实习不视为正式的会计经历。
三、采集时间
集中征收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如果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随时更新。
四、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人员选择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五、咨询电话
请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联系我们”查询。
南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河南省会计信息采集 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公告】
_原题是:《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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