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口碑网 保护消费者权益 温州检察官有话说9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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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噶”!
2019年,这句话爆红全网
感受着买买买的快乐,
消费者也会遇到各种消费问题
虚假宣传
产品质量差
维权纠纷
等待
……
这些消费问题
就这么算了?算了吧。算了吧。
不要。不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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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
温州检察院一直在努力
接下来,我们通过
我们身边发生了两个真实的案例
让我们来看看非法企业是如何渡海的
你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案例一
胡某某等五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被告人胡某某、冯某某、刘谋、胡某甲、张某先后注册经营淘宝店。使用他人已知销售的注册商标标识“Balabala”的童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仍购买、销售的。全案销售总额达270多万元。“巴拉巴拉”为浙江马森服饰有限公司所有,经比对,涉案物品上标注的商标标识与马森公司注册的商标标识完全一致,两者之间基本无视觉差异,足以误导公众。
涉案人员众多,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中遇到很大挑战,因此要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派出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了解到此案不是单一案件犯罪,而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犯罪。指导调查后,结果进一步扩大。2019年8月,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瓯海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均作出有罪判决。同时,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利用派驻检察院的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功能,让企业及时获得赔偿,挽回损失。上述做法不仅有效打击了肆意侵犯当地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也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钟表业之旅
林某某的早餐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林某某的早餐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本案是平阳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查,林某某在平阳县的早餐店经营者为林某某、陈某某,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早餐店每天都卖红糖包子、粥和肉包。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林某某的早餐店明知红糖包生产中不能添加“甜蜜素”,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甜蜜素”,增加红糖包的口感,将上述红糖包销售给前来就餐的消费者,包括老人和儿童,总销售额3000元。2018年3月30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林某早餐店销售的红糖包进行抽查,甜蜜素含量为2.18克/公斤,超过了GB2760-2014《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中同标准甜蜜素最低标准0.65克/公斤最大消耗量的两倍。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专家出具的咨询意见,“甜蜜素”是严格限制的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用于米面制品。含有“甜蜜素”的米面制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多次或一次使用含有该物质的红糖袋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慢性危害。
最终,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被判处拘役。同时,法院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林某某的早餐店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3万元,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检察院也做了很多。......
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农贸市场未办理市场名称核准登记、销售食用农产品无进货凭证、快速抽检过程中无标识等问题,温州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违法现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农贸市场销售的黑鱼添加有害物质“孔雀石绿”一案提起全市首例食品安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所有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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