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9岁凶手 湖南长沙打死9岁男童的嫌犯有精神病史 是否就有免死金牌


日前,湖南长沙一名9岁男孩被陌生男子殴打致死。
9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据冯某华父母介绍,冯某华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

警戒:嫌疑人已被拘留,患有精神分裂症
据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11月5日13时30分,犯罪嫌疑人冯某华与被害人罗某在小区电梯厅附近遭遇,后嫌疑人追赶被害人至道路边进行殴打。当日下午,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冯某华的父母介绍,冯某华于2010年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目前,冯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湖南沅江9岁凶手 湖南长沙打死9岁男童的嫌犯有精神病史 是否就有免死金牌】精神病人是否应该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是一个激烈的争论
该案发生后,引发了舆论的持续关注。在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后,有关“精神病人犯罪该不该担责”“精神病人犯罪,监护人是否该担责”等话题也引发了网友热议。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可能没有一个有精神病史的“免死金牌”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涉嫌犯罪,须经过司法鉴定,确定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分三种情况以区别对待:
实施犯罪时,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提供强制医疗;
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精神病史未必就是免死金牌,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罪行相适应原则处罚。”丁金坤说。

△犯罪嫌疑人
若被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也不会一放了之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薛平律师表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犯罪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规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精神病人应该被放过,让他们的暴力伤害人们,危害社会。
邓学平认为,在长沙男童遇害案中,如果冯某华被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那么就可以对其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确保没有人身危险性后才能使其回归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免除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犯罪,家属或监护人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陈烈律师表示,此案中,家属或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_原题是:“湖南长沙杀害9岁男童的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有免死金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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