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主义 三十而已:不婚主义=开放关系( 二 )


“不婚主义”和“开放关系”是亲密关系在新的社会环境的探索和表现,但这些新的现象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中的具体表现、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关保护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这些新的亲密关系形式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但这些概念的乱用和误用,可能会给在努力尝试和践行这些新的关系模式的人贴上错误的标签。目前大部分国家还没有针对非婚姻关系和开放关系出台明确的法律保护政策,我国的《婚姻法》保障的依然是基于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但正如上海交通大学沈洋老师所说,这些新的现象的出现可以促使我们反思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爱情的意义。
参考文献:
1.Thornton, A., Axinn, W. G., & Xie, Y. . Marriage and cohabita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萨斯勒,南卡罗来纳州,和利奇特,得克萨斯州。同居和婚姻:结合模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婚姻和家庭杂志,82,35-61。
3.缪斯夫人:三十而已:梁正贤的“一南一北”是开放关系吗?
本文作者
张洋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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