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集团 北京燃气集团打击偷盗气获新判例( 二 )


#2,2018年7月31日
大兴区人民法院以大兴区天宫院小区一户壁挂炉居民用户盗窃燃气罪判处。法院查明,被告人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判处被告人盗窃罪。拘留三个月,赔偿受伤单位北京燃气集团全部经济损失,罚款2000元。
#3,2018年9月20日
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风格相同的锅炉房偷煤气案。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拘留被告人人民币五万四千余元,返还北京燃气集团。
#4,2018年11月1日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薛私自更换燃气表盗窃燃气案。被告人薛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他将北京燃气集团的违法所得退回1.9万余元,并罚款1000元。
#5,2019年1月17日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了张风芝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编造身份,冒充燃气集团员工,私自将燃气管道接至被害人经营的老北京补肉饼店,未经批准。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2019年2月15日
北京燃气集团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川香阁盗窃酒店燃气案的判决书。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王某共谋盗窃被害人单位燃气,数额较大,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王某盗窃罪,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李某罚金5000元、王某罚金4000元。
#7,2019年7月18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胖嫂刀笑面偷气”一案,当庭宣判。最终,犯罪行为人张某某被控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退还北京燃气集团3429元。
#8,2019年7月25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西城区太然居小区私管偷气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犯罪行为人褚某被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北京燃气集团燃气费、管道修理费共计损失5万元。
#9,2019年10月14日
丰台区一起供热锅炉房偷煤气案正式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10,2019年10月18日
R&F尚月马驹桥镇因私下接收和盗窃天然气被判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1,2020年4月30日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李盛华小区锅炉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12,2020年6月4日
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重庆小面酒家通过私人燃气管道偷气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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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供暖季的到来,
【北京燃气集团 北京燃气集团打击偷盗气获新判例】北京燃气人放进去了
在保障冬季供应、促进安全工作中,
同时,坚持开展冬季检查作业
用实际行动
严厉打击偷气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捍卫国有资产和用户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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