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班世界气候大会 常识|历届世界气候大会简介

今天,第23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波恩气候会议,将举行。边肖带你去以前的世界气候大会。
第一届缔约方会议,德国柏林,1995年
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讨论2000年后应采取什么样的适当行动来保护气候,以期最迟在1997年签署一项议定书,其中应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应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二届缔约方会议,瑞士日内瓦,1996年
会议讨论了“柏林授权”中涉及的“议定书”的起草问题,但未达成共识。会议决定,由所有缔约方组成的“特设小组”将继续讨论,并向第三次缔约方会议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交流、技术转让、联合开展活动等。
第三届缔约方会议,日本京都,1997年
来自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其中规定,从2008年到2012年,主要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减少8%,美国减少7%,日本减少6%。
第四届缔约方会议布宜诺斯艾利斯,1998年
在这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集团被分成三个集团。一个是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该联盟易受气候变化影响,排放量小。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第二,期待清洁发展机制的国家期望获得外汇收入;第三,中印坚持目前不承担减排义务。
第五届缔约方会议,德国波恩,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指南和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制指南,并就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及能力建设举行了磋商。
第六届缔约方会议,荷兰海牙,2000年
谈判已经形成了EU-美国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之间的三方对抗。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坚持推行“抵消排放”等计划,试图取代减排;欧盟强调执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获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担减排义务。
第七届缔约方会议,摩洛哥马拉喀什,2001年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执行《京都议定书》(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并形成了《马拉喀什协定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第八届缔约方会议,印度新德里,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可持续发展仍然是每个国家未来履行义务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并敦促工业化国家到2012年底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2%。
第九届缔约方会议,意大利米兰,2003年
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时,俄罗斯不顾众多代表的劝说,拒绝批准其议定书,使其无效。为了遏制气候变化,减少气候变化造成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保护决议。
2004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第十届缔约方会议
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代表讨论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以来取得的成就、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金融机制和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
2005年加拿大蒙特利尔第十一届缔约方会议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第11次缔约方会议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这包括启动关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新《京都议定书》谈判的第二阶段。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6年肯尼亚内罗毕第十二届缔约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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