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评语 教师年终评定:让量化考核和背靠背打分更有效

教师考核评语 教师年终评定:让量化考核和背靠背打分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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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高校每年年终考核都在进行。2016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并根据不同类型高校或不同类型教师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及教师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在不同层次和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方法,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方法。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总结了许多好的方法和经验。在此,笔者想就一些改进方向提出自己的思考。
从统一评估到分类分级评估的转变需要进一步细化。目前,许多高校仍参考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的“德勤廉”模式。然而,高校教职工的构成复杂多样。除教师外,还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技术人员。而且,这些类别可以继续细分工作性质和内容标准。同时,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教师,不同层次、不同职级的教师,也有不同的任务和责任。如果采用统一的量表进行整体评估,会对评估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在分类和层次评价中进一步把握统计科学与以人为本精神的平衡。
【教师考核评语 教师年终评定:让量化考核和背靠背打分更有效】另一方面,在细化分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业绩”的量化考核外,“德、能、勤、廉”的量化考核还是比较困难的。面对模糊的考核标准,一些高校创造性地发明了“定性指标量化”。将“德农勤政廉政”各方面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90、80、70、60分;“德、勤、诚”的权重分别为20%、20%、20%、30%、10%。这个权重怎么细分,也需要多练习后总结经验。比如教师年终考核要坚持“师德第一”,德、诚不合格的要一票否决。在这方面,需要更多的实践探索,在量化和可操作性之间找到平衡。
在年终考核的批量考核中,经常使用背靠背匿名评分法。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是因为是匿名的,所以不需要对评分结果负责。是否公平完全取决于自我意识,客观上增加了评分的随意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教职员工往往会因为知道自己做什么而先给自己和同事打最高分,然后再根据自己对其他专业和同事的熟悉程度来打分。一方面,由于年度考核时间有限,评分者没有提前充分了解各部门、各专业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评分标准不明确不完善,可操作性和差异性不明显,导致了根据印象、感觉甚至记忆进行评价的评分。为此,应在年终考核前的宣传、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之间取得平衡。
总体规划: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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