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相亲不成反遭威胁?男方却称自己“被忽悠了”!背后的真相竟是…( 二 )


但是《民法典》第661条也规定了赠与可以附随义务 , 即我可以送名牌包包给你 , 但是你一定要跟我见父母 , 那如果对方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见父母 , 则可以要求返还包包 。
那还有一种情况 ,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 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彩礼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
不过 , 你这也不是彩礼呀 , 这条也不适用 , 原则上你完全无需归还 , 也不用退钱的 。
何所长:
你如果不喜欢人家 , 一开始就不应该收人家的礼物!不过 , 真的谈不成也不能勉强 , 公平起见 , 那就“AA制”吧!
法律延伸
恋爱期间的赠与物
能否请求返还?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普通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 , 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 可不予返还;
2、对于在此期间赠送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 , 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 , 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 , 应当说服对方 , 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机、戒指、金项链、贵重衣物、名牌包包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 , 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品或金钱是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的 , 以与之结婚为前提 , 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 , 丧失前提 , 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 , 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 , 应当返还 。
在相亲中 ,
一方给另一方买的礼物
该不该退?
你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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